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舵手,弹指之间,便能搅动资本市场腥风血雨,让无数人破产跳楼。
此时的明慧,不苟言笑,面若寒霜,双眸凌厉,只有在望向磨盘山方向的时候,眼中才闪过一丝温柔,嘴角也露出一丝不经意的微笑。
她想起了有一年夏天,磨盘山山的蚊子很多,自己热得睡不着,还被蚊子疯狂地袭击,林佑坐在自己身边替自己摇蒲扇驱蚊子,摇了整整一个晚上。
她想了有一年冬天,别的人家的小孩,都穿着羽绒服,而她却穿着老棉裤,她哭闹着要买羽绒服。
那时,仅仅比她大两岁的林佑,去附近饭店里洗碗,连续洗了二十多天,小手全是冻疮,奇痒无比,肿的像馒头,烧火的时候,把小手放到火上烤的场景。就是为了给自己买新羽绒服。
而他却只穿着单层卫衣。
每次有好吃的,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,有时候,从学校门口买的生煎包,为了保持温度,他就贴身藏着,把胸口的皮都烫掉了,在看到自己吃下那温热的烧麦的时候,却一脸的满足,那种微笑,温暖了明慧好多年。
不能再想,每次想到在磨盘山的那些点滴,明慧都会失声痛哭,明慧恨自己,是自己伤了一个曾经对自己火热的心。
这份亲情,在所谓的大家族里,都无法感受到。
“哥,你在哪里?”明慧喃喃自语道:“我错了,我不应该恨你,你有什么错?你也是被安排的,我也不恨师傅了,他让我体验了不一样的人生,这是我人生最大的财富。”
“你回来看看小慧吧,我真的……很想你。如果能回到过去,我愿意永远生活在定慧寺的厢房里,和你,和小明,我们兄妹三人,相亲相爱,永不分开。”
每天下班之后,明慧都会在楼下走走,期望能遇到奇迹,说不准林佑就在哪个人群中,正好被自己遇到呢。
今天心情不好,走着走着,就走远了,自己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,好像是一个小弄子,正要离开的时候,忽然,一股熟悉到骨子的香味,从弄子里飘进了明慧的鼻孔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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